(檳城12日訊)民政黨檳州主席胡棟強認為,前檳首長林冠英日前發表“前朝撥款廟宇收回扣”的言論,是極為不負責任,並挑戰對方若手上有前朝收取回扣的證據,就應該去報警或向反貪會舉報,而非捏造事實,進行誣蔑。
他今日發文告說,林冠英這番無中生有的言論,也將讓有關廟宇理事會,陷於賬目不清之中,更令人懷疑他們也涉及賄賂行為。

根據報導,林冠英日前說,他之前擔任檳州首長時,撥款給北海新芭觀音亭鬥母宮,竟有人問他需不需要20%或30%回扣。
胡棟強質問,林冠英上述言論是否在暗示,州內很多廟宇在前朝為了獲得撥款,都紛紛行賄州政府官員或議員?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若沒有證據及不敢舉報,林冠英就必須收回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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