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4日訊)檳州前首長林冠英能不能再任首長,有2個可能采取的途徑。
執業律師王偉霖說,第一個方式是,將2018年通過的檳州憲法法案(修正案)中,限製首長兩屆任期的條文刪除,或者修改。

他指出,另一個方式,則是需要將2018年通過的檳州憲法法案(修正案)帶上法庭,挑戰其合法性。
王偉霖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2018年通過的檳州憲法法案(修正案)闡明,若一名州議員在任何時候,不曾出任首長兩屆,則可受委為首長,因此是具有追溯性,在有關法令生效前,已任兩屆首長的林冠英,也受限於此條文。
他說,如今,若要林冠英再重新擔任檳州首長,首先,林冠英必須在來臨的州選上陣及勝出,而修憲條文必須在州議會中提呈,並獲得三分之二議員支持。
“州議會可以通過刪除此條文的動議,或是修改該條文,將首長任期的限製,改為比兩屆更多,比如3屆、4屆等。”
王偉霖說,另一個方面,則是要尋求法庭裁決,2018年通過的檳州憲法法案(修正案)無效,但此做法有一定難度。
“比如,出現有過半的檳州議員支持林冠英當首長,但林冠英卻是在2018年通過的檳州憲法法案(修正案)下,已曾當過2屆首長,兩者出現衝突,需要帶上法庭來裁決。”
他說,若有關人士能證明,限製首長任期2屆的條文和其他原有的法律條文,比如聯邦憲法有衝突,也可帶上法庭挑戰。
報導:劉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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