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3日訊)61歲本地男子涉嫌性侵犯兒童,今日上庭面控時不認罪,獲準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
根據東北縣警區警方面子書貼文,該名嫌犯涉嫌在東北縣一帶,對一名兒童實施性侵犯,因而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

此外,2名年齡為25歲與26歲外籍女子,因涉嫌濫用訪客簽證並企圖進行賣淫,今日上喬治市地庭面控時俯首認罪,最終被法官判處罰款。
兩名被告是因抵觸1963年移民法令第39b條文(違反簽證),與刑事法典第372B條文(招募賣淫)被控。


另外,西南縣警區警方在面子書貼文指,2名年齡介於33歲與34歲本地男子,因涉嫌持有毒品遭警方逮捕。
警方分別在不同地方逮捕嫌犯,並起獲6.3克與0.64克毒品。
兩名嫌犯尿檢結果也呈陽性,警方目前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A)1丶第12(3)與第15(1)(a)條文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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