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自称曾是“颠覆分子”及被大专法令对付,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认为,1971年大专法令第15和16条文需放宽,而不是“换汤不换药”。
他认为,上述条文的放宽,将让大专生享有更多结社及财务自由,否则,若相同条文的相同内容依然存在,就算大专法令法令换名,不会有实质的改变。
“虽然大专法令於2019年修正後与之前比较起来,已经好很多,但还有更多放宽的空间。”

魏家祥说,他在工大就读时,曾参与工大华文学会,当时是地下组织,因而触犯大专法令,其奖学金赞助单位及父母也被通知。
他说,当时,只要有5人聚集在一起就可以被大专法令对付,在2019年修正後,学生可在校内或校外参政。
魏家祥今早出席理华社论夜开幕仪式时,回答学生们的问题时,这麽指出。
他说,大专法令中有阐明成立大学的相关章程及规则,这部分内容需存在。
“否则,就会出现早前拉曼大学学院面对的问题,最终需设立基金会来管理产业。”
“当然有些家长会担心,如果放宽自由,十多个政党在这里,会不会太过於热闹?但我觉得这是百花齐放,但适可而止,政府也不可用管理幼儿园的方式,管理大学生的事务。”
他说,拉曼学院是在1972年通过国会特别议案成立,产业都一直登记在信托人的名下,直到2012年拉曼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时,成立一个基金会,将所产业登记於基金会名下。
魏家祥在会上回答国内机票高涨丶国家公共交通发展丶马中两国双边贸易及交流丶国内时事发展及从政感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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