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一名曹长被控3年前收取1500令吉贿金,今日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菲得里(32岁)今日被押上吉打州亚罗士打法庭面控,他听闻控状后,在法官罗哈杜阿玛面前承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是于2020年11月18日晚上约11时34分,在古邦巴素警局大门外接受贿赂。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574法令)下被控,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反贪会的副监察司乐哈阿都苏古,被告由莫哈末凯鲁代表出庭。
法官下判时指出,法庭是基于公众利益做出判决,他同时谕令如果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6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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