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日訊)要買2包售價各2令吉85仙的1公斤粗糖,就須購買1包4令吉60仙的精製白糖,一家店家被假扮顧客的便衣官員揭發違法設條件限購白糖,抵觸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條文!
吉打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阿芬迪今日發表文告指出,該局在昨日早上11時,在亞羅士打胡丹甘榜一間商店,根據公眾的情報,展開執法行動。
“執法人員穿便衣偽裝成顧客,進入店內假意要購買白糖時,發現店家設定條件,即如要購買2包一公斤的補貼白糖(售價2令吉85仙),就必須用4令吉60仙購買一公斤莊的精製白糖。”

他說,在行動中,官員共充公了10包一公斤的粗糖,和14包一公斤的精製白糖,充公總額為64令吉40仙。
他說,案件將在1961年供應控制法令第19條文展開調查,一旦個人罪成,首次可被判處不超過100萬令吉或不超過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第二次則會被判處不超過30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公司或機構,首次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0萬令吉和第二次可被判不超過500萬令吉罰款。
該局也警告商家必須遵守法律,不要設定條件售賣白糖,或不要故意將受控制的商品刻意藏起,民眾若有發現不當或不法行為,也可向當局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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