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私人保鏢的父親,指他載著6歲兒子駕駛期間,使用車上藍芽鏈接擴音器,與妻子在通話中吵架,結果被身穿製服的警察,二話不說搶走其車鑰匙,就揚塵而去。
至今車鑰匙仍“下落不明”,事主莫哈末拉末(30歲)隻好無奈將轎車棄在原地,帶著兒子到警局報案。
這起事件於今早8時,在安順路與車水路交界的紅綠燈附近路段發生。

莫哈末拉末今午接受電訪時說,事發前,剛值完夜班的他,先去托兒所載兒子,然後駕車準備返回日落洞住家。
“當時兒子坐在副駕駛座,而我正在使用車內的藍芽連接,一邊駕駛一邊與妻子通話,而我們正在吵架。”
他說,當他行駛至事發路段的紅綠燈前,就根據紅燈停車,之後有4名身穿製服,但上身穿外套的警員,騎摩哆趨近其轎車,開口要求他安全駕駛,當時他向對方點頭示意明白。
他說,當紅綠燈轉綠燈後,他就繼續駕駛,當時司機座的車窗開著,不料才行駛一小段路,其中一名警員突伸手進來,二話搶走他的車鑰匙,並離開現場。

他說,車鑰匙突被取走後,引擎就“死火”無法行駛,他只能停在安順路路邊,且車窗也無法關閉。
他指出,他不解該警員為何作出這樣的行為,如同強盜搶走其車鑰匙,且當時有小孩在車內,非常危險。
他說,事後他聯絡友人載送他到百大年路警局報案,而為他處理投報的警員,似乎在“維護”同僚,指必定是他犯錯犯法,該名警察才會這樣做。
“在警局完成報案後,我帶著兒子乘搭電召車回家,而其車子目前仍在原地。”
針對此事,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今午受詢時說,他會先查明發生何事。
不過,蘇菲安至今未作出進一步回應。

事主:若違法可捉我 非搶車鑰匙
“如果我犯錯或違法,警察可以給我罰單,甚至可以逮捕我,而不是這樣搶奪車鑰匙!”
莫哈末拉末指出,他極度不滿該名警員如同強盜般搶奪車鑰匙行為,就算他真的犯法,警察可發出罰單,甚至可扣查他,而不是二話不說,也沒指示他停下車,就在行駛期間搶走其車鑰匙。
他說,該警員如同強盜之舉,是讓整個大馬警隊蒙羞,他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他也說,他已嚐試聯絡鎖匠,但由於其車鑰匙是晶片鑰匙,對方聽了其情況,似乎也束手無策。
他說,其車鑰匙是晶片防盜車鑰匙,屬高科技產品,如果無法取回原有的車鑰匙,必須送回原廠匹配複製,非常麻煩。
“而且費用昂貴,最低也要800令吉至1000令吉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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