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认为,政府必须即刻提出完整的实际方案,提交给统治者会议,以便解决有关使用“阿拉”字眼争议。
马新社今日报道,他在文告中说,政府可以要求统治者会议批准统治者,为全国宗教领袖召开一场解说会,解释马来西亚独情况,即“阿拉”字眼不应该与伊斯兰以外的宗教内的神共享。
“殿下们可以劝告宗教领袖,以便他们愿意合作解决这场危机。这是为了避免发生种族冲突,为国家各方带来伤害。”
他也说,有时是必须将小利益搁置一旁,以免带来更大的伤害。
他指出,中央政府必须快速行动,因为这个课题已经引起国内各方争议已久。
他说,全国伊斯兰宗教事务理事会(MKI),及州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已决定,禁止伊斯兰以外的宗教使用“阿拉”字眼,因为这是伊斯兰及穆斯林的专有权。
“不过,这项决定似乎没获得某方面人士理会,以致这个课题继续蔓延下去。”
他说,无论如何,沙巴及砂拉越由于历史背景及环境有别,因此是被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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