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郭鹤尧华小改名及拨款风波案,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败诉,需缴付2万令吉堂费给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以及3万令吉给星报媒体集团。
槟城高庭法官郭树顺今早通过Zoom做出宣判时说,他认为2022年3月7日《星报》网络文章中,陈德钦提及的郭鹤尧华小改名及拨款一事,是公正评论(fair comment),没有诽谤成分。
郭树顺也认为,星报媒体集团将有关文章完整内容刊登在“读者来函”部分,是中立丶公平及客观的做法。
他指出,林冠英一样可通过“读者来函”,回应有关文章,解释拨款风波一事。
“我认为,如果要求任何媒体在刊登读者来函时,都要确认他们收到的每一项内容的真实性,这不可能。”
“林冠英和陈德钦可能是政敌,但,仅仅对林冠英的不喜欢并不构成恶意,只要陈德钦说话是诚实的。若因两人是政敌,就断定陈德钦具有恶意,不合逻辑。”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主席兼峇眼区国会议员,他针对2022年3月7日《星报》一则网络文章,在去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以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诽谤。
在该文章中,陈德钦指出,在柔州选期间,林冠英声称他拨出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不敢否认拨款条件,是要这所华小改名。
第一答辩人律师为吴健南,第二答辩人律师为阿都拉。
在郭树顺宣判林冠英败诉後,吴健南建议的堂费数额是30万令吉,而阿都拉则建议5万令吉,最终郭树顺裁决,林冠英需缴付2万令吉堂费给陈德钦,以及3万令吉给星报媒体集团。
陈德钦根据事实发表评论 林冠英未被蔑视
郭树顺指出,陈德钦试图对学校问题提出关注,并希望林冠英澄清,他不认为这导致林冠英被“避开丶躲避或使他遭受憎恨丶蔑视或嘲笑”。
“因此,这无法说明有关言论对林冠英具有诽谤的含义。”
他指出,陈德钦所发表文章的内容,是攸关公共利益丶根据事实来发表的评论,是任何思想客观公正的人,会做出的诚恳评论,尽管它可能包含或涉及事实的推论。
他认为,陈德钦所发表的内容不含恶意,他并不是明知有关事件为虚假,或不相信那是真实的,或鲁莽地发表。
“陈德钦说,他在发表有关言论前,有事先向学校建委会的成员询问。”
陈德钦仅要求解释 未指控林冠英施加有关条件
高庭法官郭树顺指出,答辩人陈德钦在文章中的最后一句话,要求起诉人林冠英做出解释,因此一个理智的人不会倾向於对後者做出任何判断,会认为林冠英或会在同一栏目作出回复。
“若是一个明确提出指控的人,不会要求解释。”
郭树顺也说,林冠英承认曾发表民主行动党对华小贡献的演说,在柔佛州选举之前,声称在他担任财长期间,他已拨款400万令吉给该校。
“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政治化的行为。”
他认为,关於“政治化”的指控,不会使林冠英受理智的人憎恶丶嘲笑丶蔑视或贬低他。
郭树顺说,陈德钦只是要求林冠英解释,在柔佛州选中出现的指控,并未指控後者有施加有关条件,而後者并没有否认这些指控。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