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7日訊)拿督公神龕因阻礙公共空間,被居林市議會發出通知書,要求業主7天內清空或移至別處。
根據網傳一張由居林市議會於昨日(26日)早上10時40分,向業主發出的通知書內容顯示,有關神龕地點位於茵碧雅納穀花園(Taman Lembah Impiana)的一處地段上。


市議會是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133法令)第46(1)(d)條文,發出有關通知書,要求業主7天內清空該處或轉移神龕;否則市議會將有權移走該神龕,而無需進一步通知。
“通知書也闡明,有關障礙物也面臨被扣押的風險,直至按照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3)條文所規定的事項,支付遷移費等費用,或業主可在相同法令下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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