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6日訊)之前向檳州公民權部門求助的無國籍少年與少女,其中18歲少年今天已離境到泰國;至於20歲少女則申請到特別簽證,獲準逗留大馬一個月。
18歲少年為曾偉權,20歲少女為曾薈珊。兩人都是無國籍且持有泰國護照,由於學生證到期及錯失申請10年居留證,而分別被移民局指示在7月6日及6月28日,離開大馬。


檳州公民權計劃主任葉進強今晚受訪時說,其部門早前有致函內政部長,但遺憾的是沒回複,所以曾偉權今天需要先離境,之後再看如何申請回來大馬。
“曾偉權是在父親的陪同下離境,之後再看是否能申請到一個月旅遊簽證,我們希望他入境後,能在這個月內解決他的公民權問題,包括上書內政部長,申請居留證,讓他可以成為大馬公民。”
他說,曾薈珊原本需要在6月28日離境,但因成功申請到特別簽證,所以獲準暫時逗留大馬一個月。
“所以我們也會在這個月內,積極跟進其公民權申請,即在聯邦憲法第15A條文下,讓她盡快拿到公民權,成為真正的大馬人。

他說,另一名目前身在印尼棉蘭的30歲無國籍男子蔡廷傑,目前則等待內政部的回應,希望該部能通融延長其居留證多5年,讓對方可以回國工作及照顧七旬老母親。
他再次呼籲內政部長,重新考慮上述無國籍人士的情況,讓他們能繼續與家人團聚,不要因為簽證問題而要求他們離境,這是不人道的作法。
他也希望所有面對類似問題的人士,可向其部門反映,以方便他們收集資料,再向內政部和相關部長反映問題。
曾偉權是因為大馬籍父親與泰籍母親婚姻注冊辦妥前出生,而成為無國籍人士。曾薈珊的父親也是大馬公民,但泰國籍母親已經“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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