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说,根据伊斯兰法律,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为非法行为,但对于非穆斯林来说,不能强逼他们接受此法律。
他指,如果非穆斯林自愿遵守伊斯兰法及其规定,那么他们也有望从中获得好处,但如果他们不接受,那么他们是自由的,不应该被强迫。
“伊斯兰教法只约束穆斯林,不能强迫非穆斯林接受伊斯兰教法。”
旺沙林今日接受“MalaysiaGazette”访问,有关2名非穆斯林女子在浮罗山背进行求婚仪式一事,作出回应。
他解释说,地球上所有的人类应应该用理智,来区分做有益和有害事情。
他说,不仅如此,人类也有激情,如果不受宗教法律和道德规则的控制,就会误导和导致他们走向邪恶。
“对于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对真主的信仰是一种动力,总是鼓励他尊重宗教法律。”
他补充说,槟州伊斯兰行政管理局法令明确规定,宗教司必须就与伊斯兰教法有关的所有事务,向国家元首提供协助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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