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雙溪大年10日訊)針對公積金局有意研究禁止新會員在55歲時起或禁一次性領取公積金存款而是以分期提款方式,定期領取存款作為生活開銷,民眾對此建議褒貶不一,也有不少民眾認同此政策或能遏止缺乏自律者一次性把錢領出花完。
《中國報》記者走訪了一些上班族和民眾對此看法,其中不讚成該建議的認為會員好不容易熬到55歲,但卻被限製領錢出來享福,半輩子辛苦工作,又意義何在。

至於讚成定期提款機製者,最要認為這對於缺乏理財能力的會員,無疑是更具有保障的方式,能確保公積金存款不會在短期內被花光而經濟陷困。
也有受訪者也稱曾看過真實案例,即夫妻在領出公積金之後,卻遭到子女拿走而被迫繼續在退休之後繼續工作,也有受訪者也認為這個機製或許也能遏止會員的存款,隨時被騙一空。
無論如何,反對者多並非反對分期提款,更傾向應該給予會員選擇權,或也可以依據年齡指定可領取比例,而非去強製要所有人接受。
也有人擔心,如果這個建議成事實,恐怕有一些會員可能不幸在退休不久後離世,也可能都沒機會用公積金來享福。
也有受訪者認為,有些會員也可以領出餘款在退休後進行更好的投資,回酬甚至也可能更高,公積金局不能因為部分人不擅長理財,而對其他人設下諸多局限。


不知明日事
我個人並不太讚同公積金戶頭內的存款被限製,畢竟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結果戶頭內的錢不能拿出來享福,且這些都是自己所掙的錢,為什麽要被別人限製?
今日不知明日事,退休了有存款可以享受晚年但是卻不能用,萬一突然離世,戶頭內的存款都歸受益人,那辛苦工作還有什麽意思?
公積金戶頭內的存款本來就是供退休後使用,花完隻是遲或早的事。
眾所周知,政府部門手續都是繁文縟節,百姓都很怕這些麻煩。

不能用逼的
我覺得有好有壞,但不能以強迫的方式執行,重點在於個人理財觀念。
會理財的人,盡管一次性取完存款還是夠用,不會理財的人,不管怎樣分期取款也不夠用,所以我覺得強製定期取款不適合所有人,隻對於不怎麽會理財的人是個不錯的方法,同時又能賺取比銀行還高的利息。
因此,我覺得,政府應該做的是教育人民要有強烈的理財意識,比如在上學時期就要灌輸孩子這方面的知識,到了50歲才有所醒覺可能就來不及了。
此外,我也覺得,每個人都有退休後的生活規劃,如果不能把公積金存款取出來,要怎樣去規劃和享受晚年?

可防亂揮霍
我覺得,每月提款也是不錯辦法,至少可以防止胡亂揮霍或被騙財。
有的人不善於理財,錢到手後會大手筆花完,結果最終還得拖著高齡的身體幹活,有的甚至淪落乞討過活。
我曾聽過一個真實的案例,兩夫妻一次性取出公積金存款後,沒想到被孩子拿走並在短時間內花完,原本可以退休的兩老,至今還得工作維持生活開銷。

利息比較高
我覺得公積金戶頭內的錢是對生活的保障,個人支持每月提款的做法,除了能夠確保退休生活質量不會受到影響,且公積金的利息還比銀行高。
現今社會詐騙案連連不斷,也擔心自己有天會變成受害者之一,通常被騙取的都是銀行戶頭內的存款,至少還有公積金戶頭內的錢可以渡過難關。
盡管我認為每月提款的做法不錯,但我希望當局可以簡化取款手續,不要加重老年人的負擔,否則就會適得其反。

可拿來投資
我不讚成會員55歲限定定期提款。我認為,應該讓會員做決定,將錢提出來後如何花費,有些人工作到55歲,之後需要公積金還貸款,或提出後拿來做投資,賺取更多利潤。
人人退休後,都想比較輕鬆,過著無負擔生活,不要限製數額,會員可自行處理那筆錢,否則可能無法拿完就過世,不是更麻煩?雖然有候選人繼承,本身卻無法處理多年辛苦工作賺來的錢。
政府不該有這個措施,讓人民可以做選擇,要定期拿還是一次過取完,會員的錢由會員決定。至於理財規劃該從教育做起,從小培養才更有效,不然長大還不知道要如何規劃錢財。

可按比例提
我讚成會員55歲限定定期提款。我認為,會員定期提款,實際上會幫助那些沒有計劃,或缺乏自律的人們,防止公積金很快被花完。
但,必須先完成繼承人登記,以免錢沒拿完,人卻已不在這世上,並且提款金額需要合理,最低金額不得少於1萬令吉。
我認為,公積金委員會應按照個案情況開放特殊申訴。實際上,按比例提取而不是金額更好。或許可以設定第一次提取較高金額,然後隨後提取金額則低於第一次提款。

讓會員自主
我認為,不應該強製性限製會員每月提取固定款項,畢竟每個人經濟狀況不一樣。這政策出發點雖好,但應該開放讓會員自主決定對於公積金運用規劃。
但,若政府可以依年齡決定提取款項,比如55歲只能拿20%,56歲再拿一個30%,也未嚐不可,能避免一次性用完所有退休金。
除非會員有急迫理由,一定要全額提款,才能允許他們申請。限定幾歲可拿多少佔比較好,即使是對已經完全退休的人。
政府應從教育著手,灌輸理財觀念給人們,到退休時就不會亂揮霍,有投資概念能規劃金錢。

怕很快用完
我讚成會員55歲限定定期提款。我認為,會員定期提款比較好,因為55歲已經不符合現今社會的退休年齡,而且如果允許每個人隨意提領所有的錢,這筆錢很快就會用完。
我同意分期提領,但需要看提領比例,也許先提30%,然後再提30%,最後剩下40%,因為錢存入公積金仍然可以每年獲得利息,也許還可以允許一或兩次緊急提領。
至於若我還沒領完就過世,那些錢就留給我的公積金受益人。我比較傾向政府以佔比決定提款款項,而不是用數額來決定可以提多少錢。
報導:王伊敏、李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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