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为防止扣留犯在扣留所内自杀或作出任何危险行为,槟州总警长拿督许国振要求警区主任,每周需巡视扣留所至少3次,而警局局长则每周至少8次。
他说,为避免扣留犯在扣留所毙命的事件发生,警官必须更频密巡视有关扣留所。
“我们必须加强监督和巡视,以防范嫌犯自杀,或作出任何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
他强调,警方一直关注扣留所的安全,因此为防止嫌犯在扣留所毙命事件一再发生,他要求警员必须严正看待扣留犯的行为,并在巡视时,注意扣留犯的健康和安全。
许国振今早在槟州警察总部主持月常集会时致词时,这么说。
他也说,警方应与媒体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提供透明化及准确的资料给媒体,通过媒体向民众传达准确消息。
“我们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或其他活动,加强警方与媒体双方的联系。”
他指出,若外界对警队作出投诉及抨击,警方应立刻通过媒体作回应。若发现任何负面新闻报导,警方也应展开调查,透明化及专业地解决问题。
会上,许国振除了颁发褒扬奖状给破案有功、表现优异的警察,也有8名来自电视台及报章的记者,获得褒扬奖状,包括本报高级记者陈紫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