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2日訊)玻璃市州財政署2名官員涉貪,將批給承包商公司的近30萬令吉款項,轉至嶽母和朋友的銀行戶頭而面對反貪會調查。
據悉,在州財政署任職助理會計的嫌犯,以5萬令吉作為賄賂金,讓同部門擔任科技資訊助理的同事,在其批準工程款項後,將錢轉入前者嶽母及朋友的銀行戶頭。
兩名嫌犯(都是44歲)今天押往加央法庭延扣3天助查。

據了解,他們有權限登入州財政署應計製會計係統(iSPEKS),分別從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間,在原是付給玻州政府委任的承包公司的款項獲批後,將巨款轉至首名嫌犯的嶽母及友人的銀行戶頭,多達51項交易,總額為29萬7734令吉64仙。
反貪局昨午4時至5時許之間,傳召2人到反貪局助查後扣捕他們,今天加央推事阿娜羅芝雅娜批準延扣2名嫌犯3天,至14日助查。
玻州反貪局局長蘇仄麗雅證實上述案件,並指當局將援引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公務員濫用職權,給自己丶親屬或同夥人收取利益)來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