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人民党槟州副主席拉文德星认为,在槟岛南部填海计划课题上,立法议员应该比任何其他人更尊重法律,而不应该嘲笑人们没有获得法庭禁令来阻止,因此开始填海工程。
他促请槟州首长曹观友展现“绅士风度”,在渔民针对该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提出上诉期间,先不要动工。

槟城渔民协会、槟岛南部渔民协会和代表双溪峇都渔民单位的扎卡利亚,今年5月25日根据2003年环境素质条规(上诉委员会)第3 (1)条文,向上诉委员会提呈上诉。
拉文德星指出,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127法令),若针对环境局总监批准一项环评报告的批准条件上诉时,相关工程必须停工。
“然而,若在2003年环境素质条规(上诉委员会)条文下,针对环评报告作出上诉时,却没列明工程需先停工。”
他指出,上述法律条规是不合逻辑,若上诉未有结果,就可允许槟岛南部填海计划动工,那么上诉的意义到底何在?
拉文德星坦言,上述法律存有其弱点,但州政府可以选择不要动工。
他建议环境局总监,向环境部长提出相关法律问题以修正。
他也促请环境部长负起责任,无论是针对批准条件或环评报告本身的上诉,都必须等到上诉委员会做出决定,才可动工。
拉文德星也质疑曹观友早前说“没有禁令我们就照常动工”,他质疑禁令的必要,毕竟,提出上诉理应让所有行动暂停,否则上诉不就毫无意义?
与会者包括人民党槟州主席郑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