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本地男子涉及抢劫案,被告否认有罪,获地庭允许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
槟城东北县警察局昨日在面子书专页贴文指出,该名34岁被告是涉嫌东北县一宗抢劫男子案,在刑事法典第392条文下被控。

另一名41岁本地男子,在东北县一家商店盗窃多瓶酒,被控刑事法典第379条文。推事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审。

而一名40岁外籍女子,因被发现未携带合法旅行证件入境马来西亚,她在槟城东北县被捕,被控触犯1959/63年大马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被告在推事庭上承认有罪,被判其自被捕之日起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