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本月初發生在敦林蒼祐醫生大道,寶馬逆向行駛5公裏釀禍案,截至昨日(18日),警方已就此案,向4人錄取口供,包括寶馬女司機及第二國產車Bezza男司機。
東北縣警區主任蘇菲安發文告指出,這名在銀行任職的寶馬華裔女司機(41歲),是在本月9日自行前往警局錄口供,已在錄口供後,獲準保釋。
這名女司機在案發當天,逆向駕駛寶馬,撞上第二國產車Bezza後,也導致本身及Bezza的22歲華裔男司機受傷。
蘇菲安指出,這名來自亞羅士打的女司機,前往百大年路警局錄取口供後,被警方逮捕。
“不過對方因傷勢未完全恢複,需要前往醫院複診,因此警方允許對方保釋。”
蘇菲安說,目前此案調查已完成,並將在近期內,提呈給州檢察署,以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魯莽駕駛)條文下,進行提控。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以及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或不超過1萬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