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大马籍华裔男子以商业中心掩人耳目,租借单位作为澳洲卖淫集团的招客服务中心,每日赚取约3万令吉,每月收入则近百万令吉。
西南县警方日前接获情报后在两天内,即本月20日下午5时30分採取行动,捣破该集团位于峇央峇鲁的招客服务中心,并逮捕11名男女(5男6女),包括首脑和母亲。
视频摄影:杨瑞荣

西南县警区主任卡马鲁说,11名被捕者皆是华裔,年龄介于21至65岁,主嫌犯与其中一名女子是母子关係 。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根据警方调查,在该服务中心内工作的员工,薪金介入3000至8000令吉。
根据警方调查 ,该名33岁华裔男子是与60岁母亲一起“经营”此服务中心,他们通过线上方式让澳洲嫖客通过色情网站选定性工作者后,再让澳洲方面的集团成员安排女子上门提供性服务。
上述专为澳洲嫖客安排性服务的招客服务中心,位于峇央峇鲁一商业单位内,于2021年12月设立,24小时全天候运作,并有2批员工轮班工作,主要负责与澳洲嫖客沟通,再让澳洲方面的集团成员安排女子上门。
该中心的设计就如同一般公司的办公室设备,若不是警方上门突击,许多人也不晓得内有乾坤。

非法卖淫集团的招客服务中心,位于峇央峇鲁一商业中心。
母子一起经营
33岁本地华男设卖淫招客中心,60岁母亲也一起狼狈为奸“经营”。
警方突击上述卖淫中心的招客服务中心后,也逮捕了11名男女,当中最受注目的是现场还有一名上了年级的女子。
卡马鲁证实,该名上了年级的女子与33岁主嫌犯是母子关係。
每次交易200至3000澳元
卡马鲁指出,根据嫌犯的账本记录,上述卖淫集团安排提供的性服务,每次澳洲客交易价格介于200澳元(约602令吉)至3000澳元(9030令吉)不等,视以服务性质不同而定。
他举例,该卖淫集团所提供服务,包括过夜及一次性服务等。
他说,警方在捣破卖淫中心后,也充公33岁主嫌犯的一辆马赛地轿车。
同时,警方也充公161台各类手机、11个电脑荧幕、11台滑鼠、1台手查电脑、8台电脑中央处理器、17部平板电脑、11张椅子及互联网器材等。
卡马鲁说,11名被捕者中,2人有犯罪记录。
“11名被捕者将被延扣至本月26日,以协助进行调查。”
另一方面,根据警方展示该卖淫集团的澳洲色情网站,内有多名风情万种的女子,供嫖客选择。
一些女子照片是半裸,一些则摆出各种诱人姿态,然后照片下则有标价。任由嫖客下标。
若罪成监禁不超过15年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2(1)(e)条文(以广告方式宣传卖淫)及372(1)(f)条文(中介卖淫),调查涉及澳洲卖淫集团的嫌犯。
卡马鲁说,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嫌犯将面对监禁不超过15年、鞭笞及罚款。
目前,11名嫌犯已被延长扣留6日至本月26日,以协助调查。
卡马鲁强调,警方将会全力打击州内的非法卖淫活动。
任何人若有情报,可致电联络西南县警方热线(04-8664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