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未成年 被控强姦女孩不认罪 16岁少年800令吉保外 (槟城28日讯)16岁少年被控强姦女孩不认罪,法官允准以800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东北县警方面子书专页帖文,为本地男子的16岁被告,因在东北县区内,涉嫌强姦16岁以下的女孩,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即未经16以下女孩同意而与其进行性行为,或在与12岁以下的女孩进行性行为罪名。 示意图:123RF 被告昨日被带上乔治市法庭面控,他不认罪,要求审讯。 法庭允准被告以8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