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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強姦女孩不認罪 16歲少年800令吉保外

(檳城28日訊)16歲少年被控強姦女孩不認罪,法官允準以800令吉保釋外出。

根據東北縣警方面子書專頁帖文,為本地男子的16歲被告,因在東北縣區內,涉嫌強姦16歲以下的女孩,抵觸刑事法典376(2)條文,即未經16以下女孩同意而與其進行性行為,或在與12歲以下的女孩進行性行為罪名。

示意圖:123RF

被告昨日被帶上喬治市法庭面控,他不認罪,要求審訊。

法庭允準被告以8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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