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東北縣警方捉“醉貓”,西南縣警方捉“道路流氓”!
東北縣警方今日淩晨展開“醉酒行動”(OP MABUK),行動中一名男子因涉醉駕,遭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5A(1)條文逮捕。
同時,警方也發出46張罰單給違反各項交通條例的車主及摩哆騎士。

東北縣警方今日在面子書貼文說,該縣交通執法及調查組展開上述行動,旨在預防民眾違反各項交通條例,希望做到避免悲劇如死亡車禍的發生。
另一方面,西南縣警方展開的取締“道路流氓”行動中,也發出54張罰單予違 反各項交通條例的車主及摩哆騎士。

同時,警方也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令法第64(1)條文,扣押21輛違反條例的交通工具。

警方是在飆摩哆族活躍的熱點區,展開取締行動。警方希望,通過上述行動不只能阻嚇飆摩哆族,也能夠確保騎士時刻遵守交通條例。

“警方也希望,能通過取締行動,揪出涉及醉駕人士,同時預防罪案如偷竊交通工具丶掠奪丶破門行竊等的發生。”
另外,警方也在巡視班台惹雅及與皇後灣Queens Waterfront公寓前方路段,發出7張罰單給違反各項條例的車主及摩哆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