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宋理學家周敦頤有一篇議論散文名為《愛蓮說》,作者通過對蓮的形容,來表達作者本身的高潔的人格。
大馬也有一個愛蓮說,嚴格來說,是泰國版的愛蓮說。這個愛蓮說的是:家暴。
泰國籍新娘愛蓮在16歲時來檳城求學,因此而遇到了她的愛情,可是她的愛情隻持續不到10年就變質了。當時還是丈夫的前夫,雖然沒有對她肢體上的暴力,但是卻用冷暴力來對待她,精神上的虐待與肢體上的虐待,帶來的都是一樣的傷害。
愛蓮忍受前夫的冷暴力長達16年。在這16年期間,慶幸的是,愛蓮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也知道自己需要求救。雖然中風導致她行動不便,可是她知道,如果要逃出家暴魔掌,她需要先讓自己可以恢複行動,因此她努力治療其中風疾病。
她也知道,單憑她個人力量是難以脫離夢魘,所以她四處詢問人,甚至到巴刹問人何處可以求救。終於給她遇到了貴人,指引她求助於婦女服務中心(WCC),這才將她從家暴中解救出來。
愛蓮的勇氣並不止於把自己救出家暴中,她還勇敢面對群眾,挺身而出現身說法,讓更多人對家暴有更清楚的畫面,尤其是受到有親密關係人物家暴。
相信愛蓮每一次的現身說法,都是一次的揭開自己心深處的傷口,一道不會結疤的傷口。即便如此,愛蓮還是願意把自己的故事一遍遍的分享,不是為了自我宣傳,而是希望對民眾的一種提醒。
主辦社會覺醒活動的初衷,就是希望可以把訊息傳達出去,而非個人宣傳。這才是泰國版愛蓮說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