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贩运大麻砖非法拥枪 无业男被控3罪
(加央10日讯)涉嫌在马泰边境贩运70公斤大麻砖和非法拥有枪械,一名22岁无业男子今日在加央法庭面控,另3名逾期先后被捕的青年,则转为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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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哈菲兹舍曼,共面对3项罪名,1项涉及毒品,2项则涉及非法拥有枪械。
被告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对贩毒控状,控状指出他在今年10月26日中午12时15分,在靠近巴东勿刹BNB工业区的甘榜哥兰的一个橡胶园,贩运70公斤的大麻砖。
控状指出,该行为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同一条文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则必须被判不少过12下鞭笞。
停驻阿娜罗扎娜将此案定在2024年2月16日过堂,并等候化学报告;该案件是由努鲁阿迪卡副检察司进行提控,被告并无代表律师。
在加央地庭,被告在法官慕斯依丽前,对两项拥有枪械和子弹的控状表示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在同一日期12时10分,在同一地点拥有贝瑞塔 PX4 Storm手枪和50枚9毫米子弹,因此触犯了1971年军火法令(加重刑罚)第8项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4年和鞭笞不超过6次,和触犯1960年武器法令第8(a)条文,即罪成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也定于12月12日进行过堂,并委任代表律师;案件是由副检察司娜比拉阿末所进行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