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5日訊)檳州社會發展、福利及非伊斯蘭教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秀琴歡迎,教育部推行“1:3:7天”標準作業程序,處理校園霸淩投訴案,並認為這將有助加強受害學生的信心,讓他們有勇氣面霸淩事件。
她希望,可獲得各校校長的配合,貫徹在學校的行政日常運作中。

教育部長法麗娜周二宣布,將製定標準作業程序(SOP),以便校方接獲校園霸淩的案件後,能夠參照並執行。這項SOP,強調在於:1天投訴、3天調查及7天解決。同時,教育部主動處理學生霸淩問題,發布《教育機構霸淩不當行為管理指南》作為指引。
對此,林秀琴今日發文告說,這項SOP除了可確保學生們在安全的環境中學習之餘,同時可加強多個單位包括警方的聯係,以更快速及涵蓋多方的力量,以有效機製應對霸淩投訴案。
她希望各造,不要忽視校園霸淩案帶來的傷害,因為輕則導致受害學生心靈受損,導致不敢上學;重則會導致受害學生的精神受重創成精神疾病,甚至鬧出人命傷亡的暴力事件。
“實際上,校園霸淩案件的範圍很廣泛,其定義不僅是肢體動粗的動作而已,在語言上的惡意辱罵、羞辱、性別歧視、嘲笑;上網發文誣蔑,分享惡搞受害學生的圖片等,都屬於校園霸淩的行為。”
因此,她鼓勵受霸淩傷害的學生不要害怕,在面對同學的欺負行為時,應該向紀律老師投報。若在學校無法獲得援助,她也歡迎受害者向檳州政府在各國、州議員服務中心設下的“前線支援站”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