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0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机构(MBI)前总执行长莫哈末索比利涉嫌在稀土元素采矿活动索取及收受500万令吉贿金,今日在亚罗士打地庭被控时,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索比利(63岁)涉嫌向约翰阿峇皮索要400万令吉贿金,以协助开采稀土元素有限公司通过与吉打州务大臣机构之间的谅解备忘录(MoU),联营开采稀土。
他被控于5月20日在泰国宋卡府合艾中央酒店,犯下该罪行。

第二控状指莫哈末索比利被指控于5月29日,在达鲁阿曼州政府大厦泊车场,通过丽雅娜向约翰阿峇皮收取100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开采稀土元素有限公司通过与吉打州务大臣机构之间签署谅解备忘录,联营开采稀土。
莫哈末索比利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5倍。
该案件的主控官是反贪会法拉雅斯敏丶娜塔法丽哈及阿斯拉夫,被告代表律师是依布拉欣及占里。
鉴于涉及公共利益,法拉雅斯敏请求法庭为2项指控设定10万令吉保释金。
被告代表律师请求较低的保释金,因为被告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工作,还需赡养妻子及孩子仍在求学。
法官罗哈督允准被告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需交出护照及每月到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案展明年1月22日过堂,以提交相关的文件。
另一方面,吉打州务大臣前政治秘书希尔米也因涉嫌州内稀土开采项目索贿及受贿,于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
希尔米(50岁)在通译员宣读两项控状後,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