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罪 持武器傷人 被控以頭盔作武器傷人 22歲青年不認罪 2023年11月28日 (檳城28日訊)22歲青年被控用頭盔作武器傷人,被告不認罪,獲準以3000令吉保釋外出。 根據東北縣警方面書帖文,一名本地男子涉嫌以頭盔作為武器,在東北縣區內致傷一名男子。 男子的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傷人)條文,並於昨日在此條文下,被扣押上喬治市法庭面控。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要求審訊。法庭允準被告以3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被告被控以頭盔傷人,他不認罪,獲準保外候審。 不認罪"> 高興 1 驚訝 0 憤怒 2 悲傷 0 關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