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宝马轿车逆向案;41岁银行华裔女经理张敏妮,今日在推事庭被控鲁莽驾驶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网媒MalaysiaGazette今日报道,被告是被控在今年10月2日凌晨12时30分,驾驶宝马轿车司机从槟城大桥北海往槟岛逆向行驶,并撞上第二国产车Bezza,导致2人受伤。
上述案件的推事是莫哈末阿兹兰峇斯里。

被告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罪成将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最少5000令吉至最高1万5000令吉,同时也会被吊销驾驶执照至少2年。
上述案件是由主控官沙依拉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是马汉达兰。
主控官沙依拉副向推事庭要求保释金8000令吉,但是被告律师以被告需要负担起父母医药费,而且月入5000令吉为由,求情减低保释金。他也要求推事庭考量被告在案件调查期间,都给予高度合作,以及今日也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