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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抢劫菲男钱包手机 罗厘跟车员 不认罪
(北海15日讯)一名罗厘跟车员涉嫌打抢一名外籍男子,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明年1月15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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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慕基仁(26岁)被控在今年11月29日晚上8时,在威南新邦安拔一带,抢劫一名菲律宾籍男子的钱包与手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4年,另可加罚款与鞭刑。
(摄影:陈碧珊)
此案也涉及另一印裔男子,原本也将于今日与被告慕基仁,因涉嫌结伙抢劫罪名一起被控,不过基于控状文件内容有误,该男子获当庭释放但并不代表无罪(DNAA) ,并展延至他日才提控。
此桉主控官为旺阿米拉副检察司,她建议法庭不批准被告保外候审。不过承审地庭法官诺爱妮最终批准被告能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条件是不可接近受害者与控方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