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檳島東北縣警方每名交通組查案官,平均每天要負責處理15宗至20宗交通案件。
而今年初截至目前,在過去352天,檳島東北縣共接獲3萬2000宗交通事故投報,平均每日有90宗,是檳州5個縣屬最高,投報率更在全國排名第5。

東北縣交通執法及調查組警官阿茲利指出,車禍意外發生,主要4個因素造成,分別是人為丶環境丶汽車性能及罕見因素。
他說,4個因素中,人為因素占最多,當中包括醉酒丶疲倦愛睡等。
他說,環境因素則是因為路面有黑油丶路滑等;汽車性能因素是因煞車器失靈等;罕見因素就是比如早前在敦林蒼佑醫生大道發生的水龍卷車禍。

阿茲利今早出席在柑仔園路蜆殼油站推展的“前往安全站”(GO TO SAFETY POINT,GTSP)活動致詞時,這麽指出。

他說,90%的交通事故報案者,都是不認錯:其餘10%的認錯者,多數因為閉路電視或行車紀錄儀拍到鐵證,有者則是為了索償保險。

他指出,在東北縣區內除了敦林大道是大路,其他多數是小路,多數沒涉及嚴重車禍,都是普通擦撞。

他也說,大多數民眾都認為車禍發生後的24小時內,必須到警局報案,但如果傷勢太嚴重,比如手腳骨折,隻要有醫生發出的病假單,事主可以超過24小時才到警局報案。
一名消拯官致詞時說,現在的人害怕小偷或爆竊匪,多過怕火災,因此在住家額外加鎖,雙重保護。
他指出,但萬一發生火災,人們難免會驚慌失措,來不及開門,而在災場中,濃煙比火勢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