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高庭今日諭令伊斯蘭黨甲拋峇底國會議員西蒂瑪絲杜拉,最遲於明年1月11日,就她因“親戚論”而被3名民主行動黨領袖起訴一案,入稟答辯書。
3名行動黨領袖,即元老丹斯裏林吉祥丶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於11月27日分別入稟檳城高庭,起訴西蒂瑪絲杜拉誹謗。
3名起訴人的代表律師拿督奈也說,法庭也指示3名起訴人,在2024年1月26日或之前,回覆有關答辯書。

他是在高級助理主簿官東姑英丹進行線上案件管理後,通過WhatsApp告訴媒體,法庭定於2月9日再進行案件管理。
3名起訴人的代表律師還包括潘偉健(譯音)和黃國進(譯音);答辯人代表律師為莫哈末哈金。
起訴人在訴狀中稱,西蒂瑪絲杜拉在11月4日講座會中,指稱他們與共產黨丶陳平,以及新加坡首任總理已故李光耀有血緣關係,意指他們與共產黨有關係,支持並在中國傳播共產主義思想和理念。
他們堅稱,答辯人的指控毫無根據丶虛假且具惡意。
“答辯人的行為顯然是出於宣傳目的,以提升答辯人政黨的形象。”
因此,他們要求一般損害賠償丶加重損害賠償和懲罰性損害賠償,以及禁止答辯人進一步發表相同聲明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