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30日訊)檳州宗教司拿督斯裏旺沙林指出,我國穆斯林社會有許多伊斯蘭法專家,因此沒必要把非穆斯林專家,納入伊斯蘭法管轄權審查特別委員會,以審查州議會修改伊斯蘭法。
他接受《光芒日報》訪問時說,我國有不少在本地高等教育機構、伊斯蘭司法領域任職,以及部分擁有擔任法官與律師經驗的伊斯蘭法專家。
他說,起草伊斯蘭法過程中,參與者需要具備專業的伊斯蘭法學背景,包括對伊斯蘭法學、法學原理、古蘭經詮釋學、聖訓及聖訓學方法的深刻了解,同時還需要掌握語法、修辭學等相關知識。

他說,非穆斯林者尤其是國會議員及州議員,可以就涉及伊斯蘭以外的宗教信徒案件發表意見如,判教案、不同宗教離婚夫婦的子女監護權等,這些並不在伊斯蘭法的製定範圍。
“穆斯林應處理與宗教規則相關的事務,而非穆斯林應專注於與他們各自社區有關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