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1日訊)一艘沒注冊記錄的漁船,在我國海域非法捕撈蚶苗,遭海事執法機構逮捕。
這起事件是於前日淩晨12時30分,在距離玻璃市河東北部河口0.95海裏處發生。
當時執法人員在展開和平行動、漏網行動及特別行動,突然發現該艘纖維製漁船。

玻璃市港口海事執法機構指揮官莫哈末哈欣今日發文告指出,調查顯示,船上48歲本地船民無法展示相關準證及文件,執法隊因此連船帶人扣返海事局碼頭調查。
他說,執法人員也在漁船上發現捕撈的蚶苗,該機構充公了船隻、拖網、引擎及蚶苗,總值約6萬令吉。
他指出,該局援引1985年漁業法令第8(a)條文,即無持有有效漁船執照或準證在大馬水域展開捕魚活動,以及第9(1)條文(漁業養殖保護條例)進行調查。

他強調,蚶貝類對於國民經濟發展非常重要,而且是保持水域生物多樣性和漁業資源可持續性的基準。
他希望,民眾成為該機構耳目,一旦發現可疑活動就立即提供情報,可撥打馬來西亞海事局24小時熱線MERS 999,或撥打04-9851072或04-9851162聯係玻璃市港口區海事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