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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张威如诽谤案胜诉 林冠英获赔7万5000
(槟城10日讯)2019年前时任财政部长林冠英,就槟州各姓氏宗祠联委会前任主席张威如发表的欠税禁出境言论,而起诉张威如诽谤一案,高庭裁决林冠英胜诉,张威如需赔偿7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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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林冠英的代表律师西蒙慕勒礼指,槟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亚沙,在考量双方的陈词后,裁决答辩人张威如诽谤成立,需赔偿予林冠英共7万5000令吉,即分别是6万令吉普通损害赔偿、1万5000令吉堂费,另加5%利息,从2019年10月30日入禀日算起。
此外,高庭也对张威如发出永久禁令,以禁止他通过任何媒介,继续对林冠英发表任何诽谤性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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