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35歲男子被控用椅子傷人,他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個月。

根據東北縣警方面書帖文,被告因在東北縣區內,涉嫌以椅子致傷一名男子,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傷人)條文。
被告於昨日被警方扣押上喬治市法庭面控,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認罪。
法官判處被告從被捕日開始算起,監禁2個月。
(檳城11日訊)35歲男子被控用椅子傷人,他俯首認罪,被判監禁2個月。
根據東北縣警方面書帖文,被告因在東北縣區內,涉嫌以椅子致傷一名男子,抵觸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傷人)條文。
被告於昨日被警方扣押上喬治市法庭面控,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認罪。
法官判處被告從被捕日開始算起,監禁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