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行動黨升旗山區國會議員瑟麗娜促請民眾,提高對於酒駕後果的認知,同時呼籲政府加強執法,建立完善的保障體係,防止無意義的悲劇發生。
她指出,酒駕的後果給死者家屬生活,帶來深刻且持久的陰影,他們的痛苦是難以估量的,且留下也許永遠也無法愈合的情感傷痕。
瑟麗娜針對去年12月16日,發生在北海柏瑪當峇魯路,寶馬司機酒駕撞斃2老師車禍,今日發文告這麼說。

她說,肇事者張裕良於本月17日面臨審判,提出無罪抗辯,其律師要求以最低保釋金候審,指其是單親爸爸,需撫養3名正在上學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
她認為,大馬迫切需要采取更嚴厲的措施打擊醉酒駕駛,目前酒駕者可能會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4(1)(b)條文面控,一旦定罪,可被判處10年至15年監禁,及最高10萬令吉罰款。”
“儘管如此,人們仍懷疑上述刑罰,是否足以威懾大馬人再犯酒駕行為。”
她說,平衡嚴格執法及動態的公眾意識宣傳至關重要,能夠讓人民意識到酒駕的危險,而在酒駕者車中引入強製性酒精連鎖裝置,及加強路障檢查,可進一步阻止酒駕時間發生。
“更嚴厲的處罰,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堅定方案,其中包括長達數十年的長期吊銷駕駛執照或建立黑名單等。”
她也說,作為大馬人,必須強調公民生活的重要性,所有駕駛者須謹記,駕駛不是一項固有權力,而是通過自身責任及尊重他人獲得的特權,當魯莽與傲慢影響個體判斷時,這一特權是能夠被撤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