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6日訊)檳州陸路交通局展開“特別取締”行動,開出127罰單給違規摩哆騎士。
上述違規騎士,包括沒有駕照、駕照逾期、沒有車險、不符標準的車牌、沒有展示P牌、沒有側鏡和違規改裝摩哆。

當局今日在其面子書發文告指出,昨日下午2時,該局在檳城大橋收費站進行上述長達3小時的取締行動。
當局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對違規騎士采取行動。

另一邊廂,當局也在武吉丁雅路,根據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條文,對於危險插隊及違規插隊(Potong Q)的司機開出53張罰單。
文告指出,該些執法行動是根據民眾投訴所進行,在行動中也發現少數道路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在高峰時段,導致其他道路使用者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