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民政党槟州主席胡栋强说,若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诚心诚意要为州内非伊斯兰场所争取福利,应在州议会中提出动议,并列为常年拨款。
“林冠英目前仍身兼国州议员,应该发挥其议员角色与责任,相信若他愿意在议会中提出有关动议,以他身为行动党主席的身分与影响力,必能顺利获得其他希盟议员的支持与通过。”

他说,若林冠英也愿意在国会提出相同动议,要求团结政府常年拨款予国内非伊斯兰场所三五亿令吉,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今日发文告,针对林冠英日前建议槟州政府,每年拨款1000万令吉予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一事,这麽说。
胡栋强说,槟州人民不会忘记,在林冠英担任槟州首长10年期间,州政府给予穆斯林社群的宗教事务拨款,每年数以千万令吉计,甚至曾3倍增加,并获得伊斯兰党领袖的公开赞扬。
“但对於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拨款,每年就只是那百多万令吉,与伊斯兰事务拨款相比,相差30多倍,到了曹观友接任槟州首长,情况也没有改变,直至去年的拨款,伊斯兰事务发展获得7508万令吉,而供非穆斯林事务用途的,只能通过槟城和谐机构获得130万令吉,占伊斯兰事务拨款的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