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马头条|槟吉边界河流黑水事件 法米再诺:污染源非来自养猪场
(大山脚19日讯)槟州农业技术、粮食安全及合作社发展委员会主席法米再诺指出,阿逸美拉河(Sungai Air Merah)及居林河(Sungai Kulim)出现“黑水”事件,经查证后并非来自双溪里武的养猪场,污染源头怀疑是源自附近的养鸭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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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前往2座农场,即养猪场和养鸭场检查,发现污染并非来自养猪场;反而附近的养鸭场,有直接排污入河流的情况,即阿逸美拉河及流向的居林河。”
拍摄:罗健杰
他今日亲自参与槟州兽医局、威省市政厅、水源监管机构(BKSA)、槟州供水机构、槟州水利灌溉局及槟州环境局的联合检查行动后,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他因而驳斥网传该养猪场导致河流污染,并促请槟州和吉打人民保持冷静,因此事并没影响到槟吉两州的水源。
“此地点距离槟州供水机构的水源有14公里之遥,吉打也没受影响,因阿逸美拉河流过槟吉边界后,就流回槟州范围内。”
他说,该养鸭场还没获得当局发出执照,若在2020年槟州家禽养殖法令下,业者可被罚款最高3万令吉及坐牢3年。
他促请社会不要担心,及草率的对事件作出判断,因这将引起槟州和吉打人民的敏感,因涉及养猪场。
槟州兽医局局长赛拉峇努说,该养鸭场还未获发执照,是因为2020年槟州家禽养殖法刚于今年1月生效,因此该局今年才会开始发出执照给全槟所有的家禽农场。
“如果没有符合该法令就会受对付,至于养猪场若没符合法令要求,我们也会要求清空农场及依法采取行动。”
吉打环境局局长莎丽法昨日发文告指,居林河及阿逸美拉河出现“黑水”,怀疑是威中区双溪里武养猪场的污水或废水排放,造成河水污染;不过,槟州各单位隔天前往实地调查,发现并非如此。
要求改善排污系统
赛拉峇努说,养鸭场和养猪场是由不同的业者经营,该养鸭场营业约有15年,饲养10万只鸭,应妥善管理排污系统,尤其来自笼子的清洗水源,必须排往排污系统。
“调查发现,养鸭场的污水是直接排进排水沟,并流向附近的河流。”
她说,该养鸭场可在威省市政厅的条例下受对付;至于兽医局本身则采取其他方面的行动,如劝告业者必须符合2020年槟州家禽养殖法。
她说,目前养鸭场仍继续经营,虽然兽医局采取行动时,业者可能需要转移鸭只,但考量到养鸭场内有多达10万只鸭,当前最重要是业者改善排污系统,以便不直接排污到河流。
“接下来兽医局将在养鸭场的排污地点,抽样化验,标准上生物需氧量(BOD)需低于50ppm浓度。”
此外,在场的一名威省市政厅官员指,市厅会调查及依法采取所需行动,对于直接排污到河流,可在地方法令下有关“未妥善处理废物”条例下受对付,可被罚款1000令吉。
双溪里武养猪场 采封闭式作业
赛拉峇努说,威中双溪里武只有这间养猪场,目前已是封闭式农场,并饲养1300头猪。
“去年12月,由于还没完全转换封闭式、生物安全系统、排污系统方面仍有问题,兽医局并未批发其执照,但业者随后已改善。”
她说,该局今年1月重回检查,发现业者已做好相关措施,完全封闭也建了新的排洪沟,唯独排污池仍有部分需修改,只有全面符合要求后,才会批发执照;此前,兽医局的指示是若没符合槟州家禽养殖法令,就需清空农场。
另一方面,各单位进入该养猪场调查时,业者在场全面配合,婉拒向媒体发言,仅指一切交由政府当局发言。
2家禽农场 须尽快提升
法米再诺指出,有关养猪场必须在3月10日前改善及提升,以符合2020年槟州家禽养殖法;而养鸭场则是被指示尽快提升,以符合该法令的要求。
他说,吉打环境局早前发出的文告,只是提到“怀疑”污染源自猪农场,但这还不是最终的结论,因是根据公众的投诉,而没有进一步细节。”
“周一(19日)我们亲自去两家农场视察,实际上我们进入农场的环境是清洁的,且是封闭式,当看到封闭式的情况,尤其动物居住在凉爽的空间里,这让我也感到惊讶,只不过是有数个方面需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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