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日訊)偷拍別人後上載至TikTok,一名20餘歲的巫裔男子被警方逮捕調查。
古邦巴素縣警區主任羅茲昨日發表文告指出,警方是在2月28日接到一名男子報案,後者不滿有自己在內的一段10秒視頻,被一名網民上載至TikTok,而有關短視頻共有120萬點擊和20萬6000人點贊。

他說,警方隨後也確定了有關TikTok帳號擁有者,並逮捕一名20餘歲的巫裔男子。
他說,案件將在刑事法典第500條文、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和警方法令第90條文。
他說,一旦第一項條文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不超過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第二項條文罪名成立,則可以被判處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和必須為下判後,每一日的犯錯追加判罰1000令吉;第三項條文罪名成立,則可被判處不少過500令吉罰款和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警方也勸告和警告網民或社媒管理者,不要隨意上載未經證實,和會對公眾帶來懼怕和恐慌的視頻或內容,並成為有責任和明智的網民。
網民Abd.Latiff1日前透過本身的TikTok帳號,拍攝一段10秒的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坐在警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