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3日讯)一家手套制造厂,因抵触一项2009年环境质量(工业废水)条例,被判罚款2万令吉。
居林地庭法官米查,在代表该公司上庭的经理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该公司被指于2023年5月23日,早上9时至10时25分之间,在吉打巴东色海的巴东美哈工业区厂房,涉嫌排放浓度1289 mg/L (超过浓度80 mg/L)的化学需氧量(COD)至公共沟渠,因而抵触2009年环境质量条例第12(a)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下的第32条文判刑。
吉打环境局局长莎丽法今日发文告说,该局执法员当天到对该公司展开突检行动,并从该公司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SPEP),抽取废水样本进行检测,以确保指定废水 的管理符合《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
“该公司被控后,其经理在法庭上要求减轻刑罚,理由是该公司正在进行提升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有关处理废水的能力,以便类似事件不再上演。”
她说,该公司曾于2021年10月12日,在居林法庭被判罚款1万令吉,因抵触2009年环境质量条例第4(2)条文,即在没有向环境局提呈书面通知下 ,修改工业废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