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2日訊)馬華峇眼區會財政陳幏蓎詢問,政府在公開支持馬來報的同時,是否也應支持作為公民社會喉舌發揮第四權角色的其他語言本地媒體,包括中文報?
他認同,教育部要培養學生閱讀文化,所作出的努力,但遺憾的是卻規定學校必須購買3家馬來報,卻沒有其他語言報章在內,這是否意味著其他語言報章,沒有資格進入校園讓學生閱讀?
他今日發文告呼籲非穆斯林正副部長,在內閣據理力爭,撥亂反正這種厚此薄彼的情況。

據教育部發給政府學校和政府資助學校的購報指南,校方須購買的3份馬來報,分別是《馬來西亞前鋒報》、《每日新聞》和《光芒日報》,其中小學須購買各一份共3份,中學須購買各5份共15份。
“我們沒有質疑政府要推廣及提升學生掌握馬來文的努力,但也不能邊緣化母語學校,尤其華小在沒有忽略國英文學習的情況下,主要以華文來教學,政府是否也應一視同仁、不偏頗,鼓勵華小也可以購買中文報,一方面讓學生更快吸收新聞內容,一方面也像支持馬來報一樣,支持中文報。”
他說,我國是多元種族的國家,政府在推出任何措施前,確實不應以單一觀點出發,厚此薄彼,即使規定學校購報,也不能隻有一種語文,反而應該多樣化,讓學校自主選擇適合的 各語言報章給學生閱讀。
“當然可以的話,最好能以鼓勵的方式,來取代強製規定購買,以免加重學校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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