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30歲保安人員命令6歲女童為他口交,他今日在浮羅山背地庭被控性侵兒童不認罪。
“MalaysiaGazette”網媒報導,根據控狀,被告莫哈馬哈菲茲於2023年8月25日傍晚6時20分,在峇六拜一組屋的保安亭犯下上述罪行。
被告今日在通譯員宣誓其控狀後,在法官阿紮爾面前,表示不認罪。

保安人員(中間者)被控性侵兒童不認罪。(照片取自MalaysiaGazette)
被告是在2017年兒童性犯罪法第14(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判處是20年監禁,也可處以鞭笞。
此案的副檢察司是林振宏,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在訴訟過程中,主控官沒有為被告提供任何擔保,因此罪行不可保釋。法官阿紮爾不允許被告保釋。
此案定於5月6日過堂,以提交文件予指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