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對於今年7月起沒垃圾分類者將面對罰款最高2000令吉一事,民眾褒貶不一,更有受訪民眾坦言,對“源頭垃圾分類”完全沒有概念,並拋出疑問,“若有人在我住家前的垃圾桶亂丟垃圾,我會接罰單嗎?”
檳州地方政府及城鄉規劃委員會主席方美錸日前宣布,今年7月1日開始將重啟6年前的源頭加強垃圾分類政策,並正式執法。若執法員發現有人沒有將垃圾分類,將開出最高500令吉罰單,若控上法庭,則面對最高2000令吉罰款,或監禁最高1年,或兩者兼施。
對此,本報記者抽樣訪問8民眾,受訪者中,有者表示被迫接受以避免受罰,有些認為政府加強宣導工作以灌輸下一代環保意識。


受訪的民眾郭達發坦言,他對這項最新宣布感到無言。
“我知道的是,主要將可循環及不能循環的垃圾分開丟棄,但萬一有外人在我住家前的垃圾桶內丟垃圾包,裏頭卻沒有垃圾分類,執法人員要如何鑒定是屋主沒有垃圾分類?屋主會不會無端端接到罰單
?”

健康早餐店主陳小姐受訪時,同樣指對政府即重啟源頭加強垃圾分類政策,而違例民眾將被警告或罰款一事感到疑惑。
“時間太倉促,加上長期以來,民眾對垃圾分類的處理方式較為隨性,主要確保乾淨即可,尤其對大多數在家的老年人,難以教導他們最新的垃圾分類有處理方式。”

因此,她希望政府應加強在小學階段灌輸小孩環保教育,以及在校園推動垃圾分類活動,因為環保意識應從小培養。
她建議,為免讓民眾混淆,政府應在社區增設垃圾分類站,或提供更多的環保垃圾桶,除了減少民眾對源頭垃圾分類的疑惑,更能鼓勵民眾參與保護環境的公民意識。
王慧玲:現在學來得及嗎?

水果商王慧玲(32歲)接受記者訪問時,也反問,“現從現在開始學習如何分類垃圾,不知道還來得及嗎?”
她希望政府,不要隻意味指示人民必須這般或那般做,而是應該舉辦更多環保及愛護環境的運動,灌輸民眾對大自然保護的意識,也教育民眾如何輕鬆處理日常垃圾分類的工作。
另一方面,本報攝影記者到多個高樓及住宅區拍攝照片時,發現一些地區設立的垃圾分類區依舊完好,民眾會依舊不同類別垃圾丟垃圾,但一些地區的垃圾桶卻是垃圾亂丟一通。
菜販:數年前實施效果差

蔬菜攤販陳先生(63歲)說,他沒有將垃圾分類的習慣,也不讚成這項政策的實施。
“數年前有關當局在巴刹嚐試過,但效果不佳;該垃圾桶就設立在蔬菜攤位附近,所發出的陣陣惡臭味,讓民眾卻步。”
他認為,當局若有意重新落實該措施,應善加考量垃圾桶的擺放處,以免影響市容及商家。


飲料攤販郭儀(61歲)則說,他對這項措施保持中立。
“其實政府的要求,我們都是跟隨罷了;也沒有講讚成還是反對。”
他認為,既然政府決定了,就需要有決心,否則說易行難,最後容易不了了之。

“我覺得,有關當局在實施方面要有針對性,像是我們商家要如何去配合,也應該給出更具體的方案。”
詢及違法者將被罰款一事,他對當局將如何鑒定民眾是否違法,感到好奇。
另,他說,除了垃圾分類,政府亦要更積極關注其他民生課題,幫助百姓生計。

環保又賺錢 也有人認同
也有受訪者認同,政府重啟源頭加強垃圾分類政策!

海味攤販王淑珍(60歲)受訪者說,她讚成這項政策重新落實。
“我平時在家裏和攤位,就有分類垃圾的習慣,也會收集紙皮等再循環物品,拿去賣錢。”

她指,這麼做既能賺取些零頭,又可以環保,一舉兩得。
她認為,具體要落實到挨家挨戶並不容易,希望有關當局在這方面能展現一定魄力。

肉幹攤販張筕堯(40歲)說,本身平常有分類垃圾的習慣;而相關措施在實行初期,若有給予過渡期,相信會更有成效。
“比方說,增加可循環垃圾桶的數量,加強宣導工作;或是在剛實行時,委派人手“站崗”垃圾收集處,確保民眾妥善分類等。”
他說,垃圾分類要落實到位,就不能隻是喊喊口號,而是要在人力財力上,進行一定投資。

面包烘焙師戴克倫(28歲)說,他會配合政府的號召,不僅以身作則,也會帶頭鼓勵家人認真看待“源頭垃圾分類”工作。
報導:黃嘉禾丶譚永亮
攝影:楊瑞榮丶黃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