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強調,如果當局在選舉期間壓製(clamp down)那些批評候選人,或候選人所代表的政黨的人,那麼許多人將因涉嫌違反和平而被逮捕。
“所有的選舉都不可避免地涉及拉票活動,這必然對參選的政黨不利,當局應該理解這是競選過程的一部分。同時,競選過程的整個目的就是批評參選的政黨,以便選民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
因此,他形容,當局對趙明福民主促進會主席黃業華與趙明福胞妹趙麗蘭進行調查,是毫無理由及讓人遺憾的事。

“我無法理解黃業華和趙麗蘭如何破壞和平,當局應停止調查他們。”
他今日發文告說,根據報導,警方是於昨晚,援引事法典第504條文(蓄意傷害丶破壞安寧),以及1954年選舉犯罪法令第4A條文,傳召黃業華與趙麗蘭兩人到烏魯雪蘭莪警區錄取口供。
“當局不能說黃業華和越麗蘭兩人,在新古毛補選中煽動選民之間的敵意情緒,因為他們明確是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和平進行示威。”
他說,黃業華和越麗蘭隻是行使他們的言論和自由權利,不應該因為表達與越明福桉有關的不滿而受到責備,更何況這個案件多年來一直受到相當大層面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