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7日讯)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就寻求撤销他面对的两项煽动罪控状所提呈的陈情书,被总检察署驳回。
副检察司拿督马斯里今日在高庭的第二次过堂程序中,证实了此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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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努也是西仁那里州议员,他在2月29日案件首次过堂时,坚持否认2项煽动罪名。
两项控状是于2月1日由士拉央地庭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他在高庭通译员于当天重新念出控状后,维持不认罪。
控状指他在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