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岛市政厅摊位的每月租金最低不到10令吉,却遭一些人“滥用”,成功申请摊位后转租出去,赚取高达1000令吉至2000令吉的“中间费”。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陈淑湘,早前提醒成功申请摊位者,不要在获得摊位后转租出去,否则会被采取严厉行动,包括收回有关摊位。
她今日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说,执法人员会不时进行突击行动,检查获得摊位的小贩是否有自行经营还是转租出去,发现在游客聚集的小贩中心,有比较多转租的情况。


“就比如在七条路巴刹或新关仔角小贩中心,这些比较多转租情况,大多都是售卖熟食。”
她说,在这两个小贩中心已有数个小贩被抓包并被警告,官员会让业者解释并在两星期内持续监督情况,若业者的理由无法被接受或态度恶劣,就会取消对方执照。
她说,成功申请摊位者,必须要自行营业,也就是申请者必须要亲自在摊位营业,不能假手于人,否则将被视为转租。
“我们曾发现有小贩告知需要休息3个月,但却发现其摊位是照常营业的,才揭发对方在’休息’期间,将摊位转租他人。”
她促请成功申请摊位者,要善用槟岛市政厅所给予的方便,不要滥用摊位执照,租下便宜的摊位后再以高价转租,这是违反条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