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檳州基設及交通委員會主席再裏爾指出,當局已經向亞依淡銜接敦林蒼佑大道的公路計劃工程承包商發出明確指示,若承包公司在假日期間,未獲得允許展開緩解(Mitigation)措施,或者展開其它非緩解措施工程將被停工。
他強調,承包商必須獲得檳島市政廳所批準的時間,進行緩解措施工作,檳島市政廳有權突擊檢查工地,以鑒定是否為緩解措施工程。
“如果發現不是緩解措施工程,當局將發出停工令或發出罰單。”

他是今日在州議會口頭詢問環節,針對斯裏德裏瑪區州議員陳彙萍質問,該承包商是否真的在進行緩解措施工程時,這麽說。
他也指出,隨著發生炸石殃及屋頂車輛事件,州政府透過檳州基礎設施機構(PIC)已下令承包商,須采取5項措施和行動,包括減少鑽孔深度和爆破材料的用量;擴大已獲得大馬礦物和地質科學局(JMG)批準的安全爆破程序範圍。
“在進行爆破工程前進行更詳細分析,以確定可能存在的“氣袋”(air pocket);在爆破工程前後進行實時監測;以及使用特製防焰覆蓋物,以減少周圍區域的任何風險。”


他也說,截至今年3月,上述公路計劃工程實際進度為53%,而計劃中的進度為61%,預計將在2025年尾完成。
他解釋,工程在進行炸石期間,一小部分紅土與紅土層(soil lump)飛濺,導致部分設施和公寓的汽車受損。
“紅土層是作為安全防護層,用於防止炸石過程時石頭飛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