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9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说,在便利店内售卖的是酒精饮料而不是烈酒,引起槟州议会反对党领袖莫哈末弗兹反驳:“在伊斯兰教义裡,能醉人的都是酒!”
方美铼今日在槟州议会总结环节时指出,根据现有条例,所有售卖烈酒的零售店,仅允许从早上10时至晚上9时售卖烈酒,任何公共民宅和批发商,目前都不允许售卖烈酒。
莫哈末弗兹听闻后询及,这项条例是否也涵盖便利店时,方美铼说,他手头上目前没有准确的资料,但他记得烈酒的定义是酒精度必须超过15%,而便利店售卖的酒精饮料是酒精饮料,与烈酒有别。
不过,莫哈末弗兹则认为,在伊斯兰教义里,能醉人的都是酒,更何况便利店是人人都可以到访的场所。
方美铼对此回应,他会记录在案。
方美铼说,为了保障在政府建筑内,尤其是光大上班的职员和访客的安全,槟地方政府已指示保安部提高安全措施,包括禁止醉汉进入光大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