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訊)一家製造廠因沒做好安全措施,導致其員工從18尺屋頂的高處墜落,昨日在北海地庭面控時認罪,被判罰款1萬3000令吉。
檳州職業安全及衛生局昨晚發文告說,控狀指該公司作為雇主,未能為12噸熔爐區域的屋頂製造及安裝工作,采取適當的控制措施,導致一名員工於2021年8月26日,在進行相關工作時,從新鋁熔爐區域建築物的18尺高屋頂上墜落。
該公司因此牴觸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第15(1)條文。罪成刑罰是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諾艾妮在該公司的代表認罪後,判處罰款1萬3000令吉。
此案由檳州職業安全與衛生局主控官莫哈末沙茲萬副檢察司主控。
該局希望上述案件能給所有雇主和雇員一個警惕,為了員工的安全和公共利益,須時刻嚴守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