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住宅区内的废弃车辆,不止霸佔泊车位也影响市容,槟岛市议员陈顺安建议市政厅,拖走泊在公共场所,路税过期的废弃车辆,以腾出更多可用泊车位。
他说,居民常常投诉废弃车辆,但市政厅常给予的回復是,车厂已满或该厅在剥夺废弃车辆使用权上面临法律约束,导致未能彻底处理上述问题。
他说,当废弃车辆泊放在可用泊车位时,也易于引起民众的愤怒,以致于责怪市政厅、州政府甚至州议员们未努力解决上述事件,进而对民众生活造成困扰。

他今早在槟岛市政厅月常会议上,发表休会演词时,这么说。
他指出,交通部长陆兆福日前推出报废车辆系统(e-Dereg),让车主通过线上即可报废车辆,无需再到陆路局处理手续。
“但该系统只适用予部分有意报废车辆的人而已,而有更多废弃车辆堆放在住宅区、中廉价组屋无人问津。”

他希望地方政府市採取积极行动,赋权市政厅权力解决废弃车辆泛滥的问题,採取4项行动即,公共场所任何路税过期的废弃车辆应被拖到车厂或仓库存放、记录废弃车辆车型及车牌号,并通过与陆路局及交警的合作,检查与识别车主身分。
“另,联系废弃车辆车主,告知拖车费用及询问他们对于废弃车辆的处置计划,以及协助有意出售废弃车辆车主完成出售程序。”
他说,对此该厅可将拖走废弃车辆工作私有化,提高小区处理废弃车辆的效率。

他解释,该厅的空置土地或荒废的综合楼或亭子,可作为废弃车辆的车库。